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2-1-3
会员:吴建
咨询内容:我在厂里上班被锯子锯断左拇指和左示指,左拇指断了指甲下面,左示指断了第二个关节,手指已接起,左示指第二个关节已损坏不能弯曲还短了一节,左拇指短了一小节,请问我的手是几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1、九级左右,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另外可以要求支付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需住院)、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赔偿项目参看《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孔律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