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2-1-3
会员:唐德博
咨询内容:公司对每个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而有一员工发生工伤(有近5个月),公司忘记申报,员工自己去劳动局申请鉴定(一班骨折,估计10级),请问,在此种情况下,公司还能够领取伤残基金吗?或伤残金由社保基金支付吗?还是只能由公司支付?或公司是否可以再申报认定
律师回复:没有工伤保险无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孔律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