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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2-1-3
会员:旋风
咨询内容:我的妹夫2012年元月1号上班在岗位突然晕倒,30多分没有人管,也没有打120 ,等送到医院已经瞳孔扩散,问属不属于工伤,单位应该付什么责任?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谢谢
律师回复:1、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工伤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孔律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