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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费及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申报服务指南

作者:来源:时间:2017-12-17人气:1350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皖人社秘[2011]164号)

2、转发《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合人社秘[2011]241号)

二、 承办机构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具备申报伙食费及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的工伤职工

四、申请条件

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和经市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转往统筹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申报材料

1、填写《合肥市职工工伤(亡)待遇审核申报表》表三;

2、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出院小结和出院清单复印件;

4、转外就医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5、转外就医的《合肥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申请表》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参保单位提交材料;

2、申报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

3、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待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后即时受理;

4、即时受理没有问题的,次月30日结算后出具《合肥市职工工伤(亡)待遇审核申报表》回执单,有问题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七、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并于受理材料的次月30日前结算数据报至基金科将待遇转入申报单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

咨询方式:0551-63536152

     发布日期:201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