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答

务工发生工伤,职工应注意什么?

作者:Ft22来源:时间:2016-4-27人气:766

来蓉务工的蒋军来电咨询称,2015年10月,他在一建筑公司上班时不慎受伤。他所在的建筑公司为其支付了医疗费,但出院后,他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其工伤赔偿,公司一直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也不作出工伤赔偿。请问:职工遭遇工伤之后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针对蒋军的问题,律师认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但现实中,往往有一些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后,不予理睬,甚至还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侯,职工为了维权应该多留个心眼。


首先,要保留好职工在工作期间的工作证、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防止用人单位拒绝承认你是该单位的职工;保留好病历和诊断证明,这是申请工伤认定最直接的证据。其次,遇到手术签字、住院签字、缴费签字时,尽量让公司负责人签,这些都是证明本人在单位受伤的证据。再者,很多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工伤保障的用人单位,不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医疗费、工资和其他工伤待遇,但是又怕工伤者起诉,就从医院拿走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不主动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遇到这种情况,受工伤的职工不要担心,职工可以在受伤之后一年内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其支付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