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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使用2010年全市职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0 21:00:00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要评论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使用2010年全市职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南人社发(201169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2010年劳动统计年报资料,2010年全市职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203元和37042元。

    今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涉及到2010年全市职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时,应分别以3520337042元为准。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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