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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9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发布时间:2012-12-21 11:15:00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要评论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 5月12号讯: 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2月11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9年度天津市职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2010年度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调整等事项。 

 2009年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3516元,增幅为7.4%,月平均工资为2793元,日平均工资为128.4元,小时平均工资为16.1元。2009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73元,增幅为7.7%,月平均工资为3731元。新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依据天津市职工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相关待遇,按2793元和3731元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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