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当前位置:工伤赔偿法律网 > 劳保数据 > 社平工资 > 正文

晋中市:200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发布时间:2012-12-21 11:33:00    作者:   我要评论

晋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市劳社工险字[2010]32号


各县(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现将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09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3822元。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以此为据。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上一篇:河南省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

下一篇:青岛市2009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