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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8年平均工资

发布时间:2012-12-21 11:37:00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要评论

河南省公布2008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816元
     5月13日,河南省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下发《关于调整启用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洛社险〔2009〕20号),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豫劳社函〔2004〕42号)关于“将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确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有关待遇计发的依据”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我市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待遇计发,凡涉及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均按省、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附:省、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省、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单位:元/人)

 全省:24816元

全市:22883元

孟津:20760元

偃师:20133元

汝阳:17640元

伊川:17941元

嵩县:19276元

栾川:32274元

宜阳:20492元

洛宁:17958元

新安:188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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