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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8年平均工资

发布时间:2012-12-21 11:38:00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要评论

福建省公布2008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702元

4月17日,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劳社文[2009]130号),全文如下: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现将2008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全省(含厦门)25702元(月人均2142元)

  全省(不含厦门)24258元(月人均2022元)

  福州市:27521元     漳州市:22270元

  厦门市:32343元     龙岩市:24053元

  宁德市:23314元    三明市:24181元

  莆田市:21853元    南平市:22377元

  泉州市:22225元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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