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当前位置:工伤赔偿法律网 > 工伤新闻 > 正文

聊城市规定两种情况中暑算工伤

发布时间:2013-8-13 12:15:00    作者:   我要评论

     聊城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专家表示,上班期间中暑有两种情况可以算工伤,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健康体检。

 聊城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专家介绍,上班期间中暑有两种情况可以算工伤:一是中暑被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业病)的,另一种是上班期间因中暑死亡的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专家指出,在预防职业性中暑方面,用人单位要加强作业场所高温作业的管理,根据不同高温作业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为高温作业劳动者配备防热面罩、工作帽服、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同时为高温作业劳动者发放耐热保健饮料。对于夏季露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尽量安排早晚作业,使劳动者尽可能避开阳光最强烈的时段。用人单位要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健康体检,凡患Ⅱ期及Ⅲ期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亢、糖尿病以及大面积皮肤疤痕等劳动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来源:齐鲁晚报,www.ft22.com整理)

上一篇:南通市环卫工中暑死亡获工伤赔偿

下一篇:黑龙江水上搜救,救人时伤亡享工伤保险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