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伤伤残职工康复实行记账结算
无锡市社保中心与第九人民医院和同仁(国际)康复医院签订了《无锡市工伤康复服务协议书》。从2013年起,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伤残职工到这两家医院康复治疗时,其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实行记账结算,减轻了用人单位或家属的费用垫付压力。日前,首批有康复价值的20名工伤伤残职工已康复出院。
对于首批康复的工伤伤残职工的费用,由社保中心工伤部按规定与两家工伤康复医疗机构进行了核定结算,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康复费用由康复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并办理记账结算,超出规定和范围的费用由康复医疗机构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家属)直接结算。这一记账结算办法的实行,为工伤伤残职工恢复和提升自身从业技能和再就业能力,重新回归社会生活撑起一道坚实的“防护网”,化解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来源:江南晚报,www.ft22.com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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