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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学委员建议提高伤残津贴待遇标准

发布时间:2013-3-11 14:18:00    作者:   我要评论

     目前企业1级到4级工伤人员(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困难群体,他们因公负伤作出了很大牺牲,又受政策所限待遇偏低。尤其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的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就更低。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目前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比新工伤人员平均每月低736元;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低于同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例如55周岁以上的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低于同期退休人员平均每人每月519.32元。

 在开滦这样的老矿区,工伤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其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伤残津贴。这些工伤人员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希望国家能够出台一些政策,帮助解决这部分人员的现实生活问题。

 为了减少新老工伤人员的待遇差别并考虑到当地经济增长等客观因素,建议将伤残津贴以现在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保底线,改为以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目前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系数作为保底线。中国安全生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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