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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老工伤”费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发布时间:2013-3-19 11:03:00    作者:   我要评论

    为保障老工伤人员待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同时确保工伤保险整体工作的稳定运行,日前,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下文,就老工伤费用趸缴的适用对象和原则、项目和标准、资金管理和补助、老工伤人员待遇等进行了明确。

    该市规定,老工伤人员费用趸缴坚持基金调剂、用人单位趸缴、政府补贴的原则。趸缴的项目和标准分为两大部分:一是长期待遇部分,主要包括伤残津贴、工伤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二是旧伤复发的医疗费及安装辅助器具等流动费用。

   趸缴的资金统一纳入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专款专用。同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上一年度工伤基金结余的20%提取调剂金,用于补助老工伤趸缴费用的不足。工伤保险基金调剂、企业趸缴部分费用仍难以满足老工伤人员待遇资金需求的,由市财政安排适当补助,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后工伤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来源:中安在线,www.ft22.com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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