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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出台新的老工伤政策

发布时间:2012-12-12 11:24:00    作者:   我要评论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配套政策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出台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发【2012】164号)。该通知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原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74号)、《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补充通知》(成劳社办【2009】183号)不再执行。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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