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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河区8月起老工伤人员险金上调10.06%

发布时间:2011-12-14 10:23:00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要评论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讯:自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以来,淮安市清河区老工伤人员的待遇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确保了老工伤人员待遇的及时支付,彻底解除了老工伤人员的后顾之忧。随着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老工伤人员的待遇支付也会相应提高,2011年8月份,清河区根据市直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幅度及时作出调整,调整增幅为10.06%,清河区所有老工伤人员将从8月份开始领取新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并补发了7月份的差额。

来源: 淮安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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