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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将用人单位5-10级老工伤人员无偿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发布时间:2010-2-24 16:17:00    作者:   我要评论

昆明市制定政策将用人单位5-10级老工伤人员无偿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为保障昆明市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去年出台1-4级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办法之后,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5-10级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根据规定,我市用人单位5-10级老工伤人员将在1-4级老工伤人员有偿纳入的基础上,无偿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其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和置换辅助器具的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将为老工伤人员的切身利益提供更强有利地保障。据调查摸底数据,至2009年12月底,全市应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涉及6192人,其中:1-4级901人、供养亲属1171人,5-10级4120人。目前,已纳入2140人,其中:1-4级503人、供养亲属928人、5-10级709人。工伤保险基金已为老工伤人员支付325.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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