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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老工伤医疗费纳入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0-11-4 15:29:00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要评论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injury.com.cn)近日,齐齐哈尔市出台《关于开展解决破产改制及长期关停企业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试点工作的意见》,全市将国有、集体破产改制及长期关停企业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

 市本级国有、集体破产改制及长期关停企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企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未解除劳动关系、未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工伤职工自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之日起,享受旧伤复发医疗费待遇。

    已依法一次性领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在此次解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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