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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赖皮企业竟说没这人
作者:张士谦 来源:www.injury.com.cn 发布时间:2013-06-17 07:26:00 浏览量:

     打官司即是打证据,不要过高期望老板“良心发现”;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才会导致发生纠纷,本就体现了监管缺失,所以,更不要过高期望监管部门能够知错就改。工伤维权,太难太难,趋于变态。

    打工者曾某在车间里工作时发生工伤,令他意料不到的是,企业居然说“本厂里没有这个职工”,并拒绝赔偿,曾某真是欲哭无泪。好在法院给曾某主持公道,判决确认曾某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本来索赔无门的曾某,下一步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可以依法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了。

    今年45岁的四川人曾某,于去年8月9日到昆山某印务公司务工。进厂的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仅有的一份劳动合同,被印务公司收走。去年12月15日晚上,曾某在工作时,左手臂被机器压到,造成骨折。曾某受伤后,车间工人任某和陈某把他送到医院救治。但由于交不起医疗费,办理住院的时候,曾某借用了任某的医保卡。出院后在向企业报销医药费等费用时,企业居然耍赖皮,不承认曾某是本单位的职工。

    尽管企业拒绝拿出由它保管的劳动合同,法官根据曾某的考勤卡、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依然依法判决确认曾某与昆山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试想,如果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我想不至于不承认劳动关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至于不承认劳动关系;如果人社局在工伤认定调查中,能够主动履行职责,工伤职工也不会只为了劳动关系就拖上一年半载的维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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