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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调整201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12-7-9 16:14:00    作者:   我要评论

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2012年7月)

根据政策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区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2012社保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社保年度各险种缴费基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2258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1289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均为4789元。
二、调整、申报缴费基数注意事项
(一)统一调整基数
缴费人选择基数下限(2258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我局将通过征收系统统一设置,缴费人不需到我局办理相关缴费基数申报事项。
(二)自行申报基数
缴费人不选择基数下限(2258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请于2012年7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雅瑶税务分局办理缴费基数申报事项。
为保证享受待遇,请各缴费人及时检查扣费账户余额,保证地税扣款成功。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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