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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公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

发布时间:2012-6-25 11:13:00    作者:   我要评论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德人社〔2011〕9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运河经济开发区社保中心,各社会保险市直管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242号),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729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32725元。根据市统计局2010年度统计年报,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265元,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2865元。在确定2011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在确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1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时,经本人申请,可仍按上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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