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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0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最低1484元

发布时间:2014-4-24 23:02:00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要评论

工伤赔偿法律网5月7日讯   淄博市人社局公布了淄博市2010年企业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参保单位职工以2009年度工资收入作为2010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484元、上限为7422元。 据了解,淄博市依据山东省公布的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待遇的基数,确定了今年的缴费标准。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688元,月平均为2474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28683元,月平均为2390元。
    另外,淄博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按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其中,按60%选择缴费基数的,经本人同意,也可按上年度最低缴费基数(1320元/月)执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时,仍以
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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