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急性酒精中毒死亡,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6-02-27 浏览:次
裁判日期:2020年8月27日
案 号:(2020)最高法行申4495号
裁判要点: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对于袁世杰的诊断,海口市人民医院2018年1月24日的门诊病历记录载明:1.心跳呼吸骤停;2.消化道出血?3.急性酒精中毒。海南省人社厅根据相关调查笔录、证人证言等,确认了事发当日袁世杰醉酒的事实。海南省人社厅根据上述规定及查明的事实,认定袁世杰系死于急性酒精中毒,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由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袁名平认为袁世杰并非死于急性酒精中毒,但未提供充分证据推翻海南省人社厅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故其再审主张不能成立。因此,一审判决驳回袁名平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予以维持,符合法律规定。袁名平主张的再审事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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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