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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超代理职业病患者维权败诉有感

发布时间:2012-6-28 13:12:00    作者:张士谦   我要评论


张海超首次代理尘肺病患者案一审败诉》财新网报道尘肺病维权英雄张海超代理患者维权案件结果。

三年前,张海超患职业病被诊断为尘肺0+,诊断结果让其不明白自己是否患了职业病

半年前,黄福华被诊断为矽肺贰期可能,但无可靠生产性粉尘接触史,使第一次做代理人的张海超不知道自己代理的尘肺患者,是否真的患上了尘肺病;

2012年6月15日,张海超代理黄福华诉永康江南街道卫生院告知体检结果一案,一审法院判决江南街道卫生院具有告知义务,但驳回了黄福华要求告知体检结果的诉讼请求。

一次次被捉弄,总是让张海超哭笑不得。代理黄福华的案子,一审法院法官明确告知原告胜诉,但却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因其诉讼请求被驳回而败诉,法院却判决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闻所未闻。

张海超代理黄福华诉永康江南街道卫生院一审判决书

三年前,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以悲壮之举揭穿谎言;

半年前,张海超着手代理的职业病患者黄福华诊断案,也在这个月有了最终的鉴定结论:矽肺贰期。虽然经过一次诊断、两次鉴定,但终求诊断真相;

黄福华诉江南街道卫生院履行告知体检义务一案,如何能再次寻求公正?张海超已经代理黄福华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们期待正义能够战胜邪恶!

“开胸验肺”的悲壮,换来的是“特事特办”,职业病维权难的现状似乎没有改观,张海超一度后悔自己被“特办”,所以,在第一次代理尘肺病患者维权的案件中,永康市法院多次劝张海超接受调解,并提出了相当诱人的调解方案,张海超还是拒绝了。因为张海超明白:“调解”只能解救一个人,“判决”却可以作为职业病维权的一个标杆,有可能为整个职业病患者群体维权开辟一条出路。在自己有限的生命历程中,应该为这个群体再做点什么。
张士谦
黄福华诉永康江南街道卫生院履行告知体检结果案第二代理人
201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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