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当前位置:工伤赔偿法律网 > 工伤百科 > 正文

职业病

发布时间:2013-1-30 13:09:00    作者:   我要评论

目录

1、概念

2、条件

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以上定义,诊断为职业病的必备条件如下: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部分地区已经将国家机关公务员列入工伤保险的范围)。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疾病。根据2002年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我国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115种。
      由于诊断职业病的上述苛刻条件,工伤职工确诊患有职业病是维权中最为艰难的环节,请查询百科《职业病诊断》。

上一篇: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下一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