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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发布时间:2013-1-30 12:59:00    作者:张士谦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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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2、职能

3、主体资格

概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具体承办社会保险事务的直属单位。如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职能

   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社会管理工作。
主体资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职工个人或用人单位等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上述职责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应该向其主管部门,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如对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发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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