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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作者: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12 15:23:00 浏览量:

黄冈市医保局工伤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工伤职工认定工伤并领取工伤认定书后,用人单位负责人在窗口领取《黄冈市工伤保险待遇报销费用审核表》,表上列举了报销所需的材料并附有流程图。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提供工伤职工住院时的发票原件、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再提供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工伤职工的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报销门诊费用时提供的材料为:发票原件、门诊病历、门诊明细清单、工伤认定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在门诊做了CT、DR、MRI等检查项目,还需提供检查报告单。报销的医疗费用10个工作日内打入用人单位账户。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财务公章后,可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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