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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违规操作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作者: 来源:河北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7-07-10 12:49:00 浏览量:

李先生问:

      我是石家庄人,自己经营了一家机械厂。因为工人们操作的都是冲床等重型机械,一旦出现事故将会非常严重,所以在平时工作中,我要求工人必须按规程操作。为了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2016年8月,我特意购进一台智能输送零件冲床,不需要手动送件,十分安全。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工人小王偏偏在这台机器上出事了。


      今年3月,在操作机械过程中,小王右手被冲床的冲压板压伤了,经医院诊断,小王右手除大拇指外的4个手指全部粉碎性骨折,丧失劳动能力。事后经过调查得知,出事的前一天晚上,小王玩网游一直到凌晨,第二天上班精神恍惚,老打瞌睡。为了让零件运送得快些,小王没有遵守操作说明让机器自动送件,而是用右手去推送零件,导致手被冲压板压到。我得知小王家里条件也不好,就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用,还打算帮小王申请工伤赔偿。但是有人却说小王受伤是他自己违规操作造成的,不能认定工伤,让我别白费力气了。像小王这种因违规操作导致受伤的,能否认定工伤?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专家答疑:  

小王的受伤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我国,工伤实行的是无过错赔偿原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这“三要素”的伤亡事故,无论伤害责任属于用人单位、其他人还是劳动者自己,都可列入工伤保险范围。


但是,故意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规定了不属于工伤的3种情形: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吸毒的;

(三)自杀或自残的。

违规操作并不在排除范围之内,因此,小王的受伤事故应当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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