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确定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548号)
发布时间:2026-06-17 浏览:次
关于确定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黑人社函〔2024〕548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中直行业各企业: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测算,2025年度全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0840元,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570元。
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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