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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再部署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9 21:45:00 浏览量:

四川省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再部署


继1月21日四川发布《关于做好农民工群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后,28日,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发文,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联防联控,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农劳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群体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新增春节期间服务保障农民工“疫情防控”专项行动,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以疫情核查、排查和防护知识宣传为重点的农民工走访慰问活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从即日起,暂停农民工专列专车和大型就业现场招聘活动,线下招聘全部转为线上招聘。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农民工疫情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精准掌握在湖北特别是在武汉务工的川籍农民工具体数量及返乡情况,做好返乡农民工中确诊疫情感染、留院观察和居家隔离人员建档立卡和跟踪服务工作。掌握湖北籍农民工在川务工总量和年前返回湖北人数及留川人数,对未返乡的湖北籍农民工,要做好安抚慰问工作;对已返乡的,要劝导其暂不返岗,在当地做好自身隔离。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农民工就业监测、预警、研判和稳岗工作。要提早思考、超前谋划节后农民工返岗就业和疫情防控工作。对在湖北务工返乡的川籍农民工,要劝导其暂不返岗;对返回除湖北以外其他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要到导其合理安排节后出行,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社、卫健、公安、教育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农民工服务保障的整体合力。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在川务工的湖北籍农民工统计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已确诊和留院观察的人员做好身份认定,协助人社部门做好稳定劳动关系和未返岗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保障等后续工作;教育部门要切实抓好在鄂务工返乡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保障衔接工作;各级人社、住建、民政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持续动态做好农民工的走访慰问工作,特别是对湖北返乡的川籍农民工和留川的鄂籍农民工,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心理辅导和精神抚慰,让他们感受到全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关爱。要整合资源、集成力量,做到疫情防控和农民工服务保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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