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各省工伤政策 > 陕西省 > 正文
西安市人社局关于调整2017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西安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5-06 20:59:00 浏览量:


市人社发[2017]89号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16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72320元。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6日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shanxi/7543.html
上一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7)
下一篇:咸阳市调整2016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