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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伤安素等七种医用材料列入聊城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的通知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3-18 15:24:00 浏览量:

关于明确伤安素等七种医用材料列入聊城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经查山东省异地就医结算联网信息管理平台(聊城市)诊疗目录,伤安素(碳纤维敷料)、爱可欣(纳米银抗菌敷料)、德莫林(德莫林油纱)、肤创宁敷料、速愈平(人工细胞愈合膜)、异种脱细胞真皮基质敷料、负压引流套装等七种治疗烧伤的材料已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自2013年元月份起列入我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特此通知。

聊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二0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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