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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玩手机受伤,不构成工伤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9 10:30:00 浏览量:

功能强大、方便快捷、承载丰富内容的智能手机一进入人们的生活便让很多人爱不释手。其中,被称为“手游”的手机游戏,还使不少上班族着了迷。那么,职工在上班期间、工作预备或者收尾阶段、上下班途中因玩手机而发生伤害是否构成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呢?答案是否定的。其中的原因,以下3个案例评析分别作出了说明。


【案例1】上班时玩“手游”受伤,与工作无关不构成工伤

因酷爱“手游”,胡小姐在上班期间也忙里偷闲不时玩一把射击游戏。为此,胡小姐于2022年8月18日不慎摔倒受伤。事后,她以自己所受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且公司已经为她缴纳工伤保险为由,要求工伤保险机构给予工伤赔偿。但遭到拒绝。

【点评】

胡小姐所受伤害不构成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里,该规定所强调的不仅仅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还包括“工作原因”这个核心因素。本案中,胡小姐因玩手机游戏受伤,该伤害与工作内容毫无关联,甚至构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此,其所受伤害不具备工伤构成要件,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案例2】工作收尾时玩“手游”受伤,因意外受伤害不构成工伤

2022年7月31日下午临近下班时,温女士所在车间生产进入收尾阶段。这时,她瞅准一个空闲时间迫不及待地玩起一款竞技“手游”。期间,沉浸在游戏中的温女士不慎被车间内放置的生产工具绊倒并受伤。此后,温女士以公司没有为她办理工伤保险为由,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被公司拒绝。

【点评】

温女士不属于事故伤害,不构成工伤,当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表明,职工在工作收尾阶段因从事相关“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才构成工伤。本案中,温女士虽在工作收尾阶段受伤,但其受伤的原因是玩“手游”发生的意外,其行为不仅与工作无关且不属于收尾工作的内容,故不构成工伤。


【案例3】驾车上班途中玩“手游”受伤,自负事故主要责任不构成工伤

2022年8月27日,潘女士驾驶摩托车前往公司上班。途中,她一边玩手游一边开车快速前行。在经过红绿灯路口时,潘女士因精力不集中闯了红灯,并与对面开过来的小轿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潘女士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康复出院的潘女士要求工伤保险机构赔偿4万余元医疗费用及残疾损失,但遭到拒绝。

【点评】

潘女士虽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但其负事故主要责任,故不构成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潘女士在驾车行驶过程中看手机游戏,因其精力不集中闯了红灯并引发事故,在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其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自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据劳动午报消息 颜东岳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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