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
时间:2020-3-21 12:47:50      会员:李浩   提问时间:2020-3-21 12:47:50
咨询内容:本人享受工伤6级伤残津贴多年,2018年1月工伤复发住院治疗,用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原审法院以原告享受伤残津贴,且《工伤保险条例》中未规定此种情况应支付误工费为由,剥夺了法律法规赋予申请人因工伤复发住院治疗应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的基本权利。合法吗?谢谢!
管理员的回答:不合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的规定,工伤复发的,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