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难
时间:2019-5-5 22:15:00      会员:李爱辉   提问时间:2019-5-5 22:15:00
咨询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辉县市孟庄镇南田庄村的村民,2018年10月16日晚我父亲李治温在孟庄镇河南亿通铸钢有限公司上夜班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也拒绝为我们申报工伤,后来我们自己去申报工伤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工资卡流水,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与公司老板的通过录音。可新乡工伤科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给我们下了一份补正材料通知书,我们这里的私营企业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补交啊,我们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和河南亿通铸钢有限公司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可新乡工伤科就是不予认定,我看劳动法规定,工伤保险科有职责有权利去调查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可他们不去调查,甚至不看当时人提交的材料,只要是没有劳动合同的一律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请问新乡工伤保险科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请上级领导体谅老百姓办事难的苦衷,给我们一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好父母官。
管理员的回答:在工伤认定中,人社局具有确认劳动关系的职责,除非你提供的劳动关系证据明显不能成立。但是,你没有必要这样一直跟人社局耗时间,对你很不利。你的情况一般情况是可以被确认劳动关系的,所以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继续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