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妥善处理
时间:2018-11-1 9:53:56      会员:王女士   提问时间:2018-11-1 9:53:56
咨询内容:您好:情况说明: 我公司一员工在2018年1月4号的工作中不小心摔了,骨折了。我公司平时上的工伤保险。 我公司现在已经做了工伤认定和停工留薪期的鉴定。我公司从1月到现在按原工资给受伤员工发的工资。咨询问题: 1、 停工留薪期马上到了呀,(2018-12-3停工留薪期截止)想问我公司何时做伤残鉴定是最佳时间? 2、伤残鉴定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全给受伤员工吗?全给员工的话,那对于我们公司来说上的工伤保险有何意义?保险仅仅替单位承担了工伤的住院治疗费用,我们认为没有起到保险保障的功效。3、若12月份员工仍不愿意来工作,那算解除合同吗?如果说员工说春节后来上班,公司不愿意,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吗?这样公司需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3、若员工不来上班,我们算解除合同了吗?需要写个什么资料来合法的避免后期可能发生的纠纷? 谢谢!盼能回复。
管理员的回答:1、停工留薪期满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病情还在好转,你可以适当延后。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给受伤员工。如果不参保,公司将负担这部分费用。保险的作用不是用人单位获得额外的利益,只是为了避免损失。哪些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你可以看社会保险法。个人辞职,单位也要承担伤残就业补助金。3、建议公司规范解除劳动合同。让员工履行辞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