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待遇赔偿问题
时间:2018-10-18 21:34:00      会员:郑先生   提问时间:2018-10-18 21:34:00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 接上次留言。。。。。。被告原单位(现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于2014年从云南工信委独立出来)在开庭中驳回我们上诉理由:1.他们是新成立单位,不应是被告主体,成立的依据文件内容中没有规定负责老单位员工的工伤待遇问题,2.对我父亲的工伤诉讼请求提出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1,被告提出伤认定没有有相应的权利机构认定,但实际情况当时1966年没有这种机构,应实事求是灵活处理,不能因为这个原因不给办理,所以被告理由是不对的。2.被告提出伤残补助费和各种也好,按现行法律不合理。这只是借口,昆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当年给我父亲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我父亲也提供给了原工作单位,他们却谎称找不到相应政策办理,这是不对的。3.被告提出超过仲裁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最长20年。但事实我父亲一直在主张权利,未停止过中断,应属时效中断,不存在诉讼失效问题。特别从2001年医改以来也一直主张权利没有超过20年。我们已将相关申诉理由和驳斥被告观点的理由提交给法院,现正等判决。但我们想请有工伤赔偿办理经验的律师指点我们,如何才能打赢这场官司,得到应有的工伤待遇赔偿。
管理员的回答:判决作出后,你把所有的诉状和判决书扫描后发给我,我帮你看看。加我微信31265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