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周末加班途中猝死
时间:2018-6-20 20:06:08      会员:何俏丽   提问时间:2018-6-20 20:06:08
咨询内容:我丈夫于2017年6月10日早上九点接到单位主管电话要求当天关闭一艘船舶gps,接完电话,他随即打开电脑浏览了相关工作文件,上午11时10分左右我丈夫驾车出发去单位,我带小孩坐车顺便去看望父母(去单位的必经之路),出发五分钟后,我丈夫突发意识丧失,与前车追尾,追尾后我立即拨打120,后经抢救无效于中午12点49分死亡,死亡原因是心源性猝死,交警部门认定为意外事故,双方无责。人社局不认定工亡,理由是先死亡后发生交通事故,视同工伤的条件是不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死亡
管理员的回答:你丈夫的情况一般不会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