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膝关节置换术前是否应该鉴定伤情
时间:2018-6-19 22:51:22      会员:王旭升   提问时间:2018-6-19 22:51:22
咨询内容:本人工伤,14年前做的膝关节置换手术,现由于内部件损坏需更换。由于家庭困难,术前咨询单位劳资,被告知可全额报销后手术。术后走报销流程,又被告知,膝关节置换手术材料费最多报2万,一共17万的手术费9万不能报销。家属咨询,打听到,术前应该给伤情做鉴定,使用规定材料才可全额报销。请问是这样吗?膝关节置换术之前用鉴定吗?还是不管用什么材料,都最多只报2万?劳动局和我单位劳资对于此事是否有责任,如果限额2万,他们是否有提前告知的义务?多谢多谢!!
管理员的回答:关于规定材料,没有需要鉴定的规定。但是,对于报销标准,有工伤保险药品、诊疗、服务标准,超出标准之外的,是不能报销的。关于超范围不能报销的部分,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只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应当垫付,报销不了的如何承担没有具体条款规定。所以,时间中裁判标准不一。医疗机构有提前告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