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时间:2018-6-8 16:36:34      会员:陈守军   提问时间:2018-6-8 16:36:34
咨询内容:我是一名在建筑工程中承包内墙粉刷的包工头,未和发包方签定合同,商定的承包价格是15元/平方米,一共十幢楼,工人由我自已组织并发放工资,2017年11月中旬,我本人从工地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交警定我无责,在我出院后,公司(工程发包方)经理告诉我说,我所承包的工程,公司以总项目的名义参加了当地人社局的工伤保险,说可以认定工伤,于是我于今年初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后来人社局的人员到公司和对我个人进行了调查(我如实反映了情况),但人社局最后不认定我工伤,理由就是公司虽然参加了工程项目工伤保险,上报给人社局的施工人员名册中也有我(工种是粉刷工),但他们经调查,认定我是分项工程承包人,不符合认定工伤的相关规定,决定不予认定工伤。我现在很苦恼,工程明明参加了工伤保险,上报给人社局的名单也有我,就因为我是包工头,不给我认定工伤,我想不通,请专家指点,真心感谢!!!
管理员的回答:你的情况是应该认定工伤的,你所在的工程是按项目参保的,工伤认定不是严格与劳动关系相对应的。项目参保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权益,你申请工伤认定应该获得支持,你可以电话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