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
时间:2018-3-28 9:52:32      会员:大齐   提问时间:2018-3-28 9:52:32
咨询内容:外甥在化肥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该有限空间安全设施不到位,不具备作业条件,下午5点左右发生的死亡事故,晚上3点左右察看里面还像蒸房(有照片为证),公司目前也未推卸责任,政府组织了调查组调查,我们至今尚未见到调查报告。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除申请工伤保险外(抚恤金、丧葬费、一次性补偿,公司在办理),还有没有向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比如老年散子、童年散父(死者才35岁)的精神损失或家庭困难以及其他等,如有此权利来源于哪部法律哪一款?我们看过《安全生产法》第53条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49条第7款和第71条,公司方不让可,与我们理解不同。烦请你们帮助,先在此表示感谢。
管理员的回答: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但现在你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另外还要等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