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论:不合理我们该怎么办?
时间:2018-3-1 8:17:57      会员:刘奇峰   提问时间:2018-3-1 8:17:57
咨询内容:1、我女儿是一个学校代课老师,于2016年10月17日被学生课间撞到腰部,当时这个下肢失去感觉,无法行走,后住院治疗;个人向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并在2017年11月15日被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腰部软组织损伤为工伤。该认定结论:不合理怎么办?工伤认定书下面注明:对上述结论不符,可2个月内提交申请行政复议(此时间已过),或6个月内箱人民法院进行申诉,按照认定时间2017年11月15日,必须在2018年5月15日向法院起诉么?因住院相关证明:出院证是写着:腰椎间盘突出、软组织损伤;腰椎间盘突出在《GB/T 16180-2014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有伤残等级,而软组织损伤在此标准中找不到伤残等级;而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认定为:腰部软组织损伤为工伤,该认定结论不合理,我们后续事情该怎么办?2、如果腰椎间盘突出不被认定为工伤,我女儿住院的费用大约花费2万元,能否得到学校赔偿呢?
管理员的回答:1.是的,需要在5月15日前提起行政诉讼。2.认定不了工伤,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