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与劳动能力鉴定前停工留薪期怎么界定
时间:2018-2-5 15:21:28      会员:项征   提问时间:2018-2-5 15:21:28
咨询内容:我是在17年11月28日发生的工伤,伤情为右眼下壁骨折与上下眼皮裂伤。在17年12月19日术后出院,17年12月29日复查结束,开具休息一个月的诊断证明。一个月到期后去医院问医生恢复情况,医生说需3到6个月完全恢复,在家休息就行。没有开具休息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下来后,单位说没有诊断不能继续休息,需回工作岗位工作。我想问一下,没有诊断证明,但是伤势还没有完全恢复,这种情况,我应该回到岗位工作还是应该在家休息?在做工伤鉴定之前是否都算停工留薪?还是以医院开具的诊断最后休息时间来计算?
管理员的回答:只要在停工留薪期内,你可以不上班。另外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各地做法不完全一样。你可以在本网站查询相关资料。有的地方有停工留薪期目录,有的地方需要医院开具证明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