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972年老工伤侵权责任案可以代理吗?
时间:2017-10-6 2:20:28      会员:光平 姚新华   提问时间:2017-10-6 2:20:28
咨询内容:我是姚新华、马钢退休高工,丈夫光平71年底招工进马钢干起重工,72年5月31日不满21周岁的新工人光平在高空起重作业时,原始起吊工具“独脚木”吊杆顶上有定滑轮的,因负荷超重折断,连同光平甩落地面上一滩乙炔灰渣中,双手腕触地即断、脑袋撞地休克、颈部矬伤、双眼被乙炔烧得灰白当场失明。95年前后光平头脑工伤后遗症加重,找有关部门反映,给补个《工伤证》只把双手腕骨折上报劳动局糊弄光平,需要后续医疗的头脑等较重工伤都给瞒报了。97年无法工作只能提前十三、四年退休。2010年8月严重复发,带他去南京军区总院
管理员的回答:你的案子可以处理的,因为你具有最关键的证据—工伤证。你想主张什么样的待遇,可以电话13131175252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