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时单位要求冒用同事的名字治疗
时间:2017-8-18 14:15:30      会员:李兴兰   提问时间:2017-8-18 14:15:30
咨询内容:李兴兰于2012年10月公司工作时受伤,因未购买任何保险,公司要求以另一同事的名字治疗,以便能在意外团体险报销。后又以这位同事的名字进行了工伤认定及鉴定为工伤七级(鉴定表上的照片是李兴兰的),之后一直在此公司工作至2016年11月。期间其伤反复发作,治疗费均在公司报销,2013年的治疗改为本人名字。这些年一直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2016年9月公司因财务危机停产至今。无柰只能于2016年11月向法院起诉,但一审法院却要求以雇工伤害起诉。我在公司前后一共连续工作了10多年,
管理员的回答:如果按工伤处理,需要证明冒用名字的事实。否则只能以本人受伤的事实起诉。请表述你要咨询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