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冒名
时间:2017-6-23 18:59:42      会员:赵峰   提问时间:2017-6-23 18:59:42
咨询内容:公司员工甲于2012受工伤,因当时未买意外团体险,公司要求用另一员工乙进行治疗,由保险公司报销医疗费用7000元。公司用乙的名义进行了工伤认定,由甲冒用乙的名字,去劳动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甲亲自到场,鉴定表上贴的是甲的相片。伤残为7级,当时公司均未给甲、乙购买劳动保险、工伤保险。这些年二人均一直在公司工作。甲自2013年一直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要求,公司一直未给补偿。这期间甲每年的工伤复发治疗费用及交通费用均由公司报销。后期的治疗改为甲治疗。甲以工伤损害要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乙的证言及其他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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