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厂工作死亡但是厂子没有营业执照可以认定工伤吗
时间:2017-4-1 15:08:55      会员:刘伟   提问时间:2017-4-1 15:08:55
咨询内容:我父亲刘建忠于2016年10月份开始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义九队木材加工厂工作,于2017年2月27日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带三方侵害导致死亡。我去工商所问了说此木材厂没有营业执照,劳动局说没有营业执照就不给认定工伤。我想问我父亲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管理员的回答:不可以工伤认定,但可以按非法用工来处理,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