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从单位离开后有没有工伤赔偿
时间:2017-3-28 16:49:40      会员:曹志显   提问时间:2017-3-28 16:49:40
咨询内容:2014年5月,单位是外出施工造成我左腿骨折。后经治疗后,于2016年8月进行二次手术将骨内钉取出。现在可以离开单位,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我的伤残费用。之前我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保险。
管理员的回答:1、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