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后期诊疗是否仍然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时间:2017-3-17 14:17:16      会员:金辉   提问时间:2017-3-17 14:17:16
咨询内容:单位有员工2009年被确诊为职业病,噪声聋,已鉴定为9级伤残。现仍经常到职业病医院进行休假诊疗。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复发范畴,在诊疗期间该员工是否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管理员的回答: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市社保局同意后,经过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