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
时间:2016-12-28 10:27:14      会员:工伤者   提问时间:2016-12-28 10:27:14
咨询内容:2012年7月发生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前企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企业因工伤人员无法正常工作而停止了缴费。之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残,本人与企业经劳动仲裁终止了劳动合同后,并由企业一次性将工伤发生的医药费、伤残津贴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付于工伤人员,并签订了终止缴纳工伤保险的合同。之后企业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基金理赔,社保经办机构认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企业(事故发生后)就已停保不得支付,其次工伤保险管理软件因企业未将工伤保险金缴至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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